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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个人的舞步都很默契地切换成了搭配《一步之遥》这首曲子的步调,步伐变得更加流畅和轻盈了起来,就像是一只飞鸟灵巧地与自己的影子互相伴舞。
童年就生长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的首都的博尔赫斯甚至能够从自己的回忆里精准地找到这首歌的调子,以及在酒馆里响起时所伴随着的舞蹈。
一步之遥。永远的只差一步。
仿佛不管听多少次,这首曲子都存在着某种让人念念不舍的遗憾,就像是永远也抓不到掌心的萤火,让人忍不住地觉得自己离完全理解这首歌只有一步的距离。
于是人就被这么心甘情愿地欺骗着,向它追逐,就像是马追逐着自己脑袋前挂着的那一根胡萝卜,就像是有人盲目地追逐太阳。
博尔赫斯有时候觉得自己也是一样的人,甚至还要更傻一点: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抓在手心的某物并不只是距离一步之遥。
虽然本质上也没有区别,毕竟永远都差一步和永远差一万步都是一样的结局。
他有些自嘲地想,但是没有感到难过,反而有些发自内心地想要露出一个微笑:大概是因为他在跳探戈的时候
总是不容易难过起来。而且他也很高兴北原和枫愿意陪着他。
虽然按照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规则,探戈跳的时候是不允许笑的,但博尔赫斯对此一点也不在乎:他喜欢那种闲来无事时带着欢快味道的舞曲,那种孤独中迸发出的无处排泄的激情。
生活已经足够让人感受沉闷的味道,不需要再用任何的舞蹈强调。
所以某个平时看起来软到没有脾气的旅行家真的是一只敏锐过头的兔子。
博尔赫斯面带微笑着想:他怎么知道自己在跳探戈的时候从来都不会难过呢?
“不过说到这里——亲爱的兔子先生。”
博尔赫斯想到这里,称呼自然而然也就换了一个,用带着轻快与活泼的语气说道:
“我问过加西亚喜欢什么样的歌,你要不要猜猜看,他回答我什么?”
北原和枫脚下的步伐紧紧地跟着对方,脚步之间几乎快要贴在一起,闻言很配合地抬起眼眸,橘金的色彩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什么?”
“他很认真地思考了半天,最后告诉我,他喜欢加德尔。”
博尔赫斯微微低下头,用带着明显微笑意味的语气回答,唇角勾勒起灿烂的弧度,那对孔雀蓝色的眼睛中有着晨星一样的光。
“旋律要加快了。”他说。
“我知道。”北原和枫用轻松的口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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