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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池易暄望向我的时候,想的会是什么?
是蓝天、白云,还是埋在公交车站旁的橘子?
是南方初雪时被我们团起的雪球,还是他扶过的自行车后座?
是厦门的暴雨,还是摔成三半的黑胶唱片?
是妈妈,是池岩吗?
与一个人朝夕相处太多年的可怕之处在于,我们太了解彼此,抚摸自己的掌纹时,仿佛也在触摸他的生命线。我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清楚他在想什么。
而他也一样。
我不怕衰老,却惧怕长大。想永远做个孩子,无忧无虑地蹬着脚踏板,载着他在盛夏驰骋。
汗湿的额头,承载着对未来的无边幻想。少年时期的我从不忧愁成年后的我们要去哪里流浪,我默认我们会在一起,睡上下铺,或是做邻居,我笃定未来我们仍然肩并肩,所以我幻想我们将来一起开飞机、坐火箭,一同去星际流浪,我会任命他为我的副驾驶员,负责在我打瞌睡时提醒我握住操作杆。
儿时的我幻想未来要征服太阳系,生长痛是当我发现我们连肩并肩都好困难。
我帮他在病床上翻身、给他倒水,临走前讨好似的凑上前,悄悄品尝他的嘴角。
隔壁床的老头与老太太在打情骂俏,小孩嘻闹着从走廊上踢踢踏踏小跑而过。窗外的雪花在寂静地翻飞,我们躲在病床的隔帘下无声地接吻。
人只活几个片段,我们都依靠幸福的瞬间活着。
他要喝这么多的酒,才会和我上床。酒精降低了罪恶感,让作恶的人在侥幸中堕落。人生有太多幻觉,比如高考完就以为自由的瞬间,比如我以为和他牵过手,就能走过永远的瞬间。我以为隔帘下我们接吻,时间的沙漏就能够停止流转。那么多瞬间组成了人生,虚无主义说一切都无意义,花是花、草是草,诗人赋予它们诗意,这没有意义。
生命没有意义,他在我眼里有诗意。
我走到阳台上,摸过他的红色打火机,捡起墙根下剩下的半包烟,从里面摸出一根,然后模仿他的姿态,将手臂依上扶栏,拇指搓动起打火石,溅出几点火星。
我深深地吸了起来,还和上回一样咳了好几口,烟从嘴角边呛出断续的几缕。我不喜欢烟味,却还是再次含上烟嘴,两根手指笨拙地捏住它,将目光投得越来越远,越过城市的灯火、黑色的脚手架、和远方的山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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