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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迷幻药(第1页)

春光烂漫,山风料峭。上山的柏油路上,并排跃动着两双一模一样的护士鞋。

可着全北京城去打听,也没听说谁家的姑娘会吃饱了午餐借着遛弯儿去扫墓的。然而,秦爷不是一般的爷,从来没谱儿,一脚油门儿就出溜远了。

越往上走,山风越顾不得矜持,野性未驯的劲头儿里透着未尽的凉意。可依竖起风衣的领子,把目光从漫山的新绿中抬起,投向浮着丝丝云絮的天空。

对她来说,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亲切的,温柔的。每次来,都会很放松。

不过今天有点儿不一样,在她有些跳跃的情绪里,偷偷憋着一种叫做使命感的激动和不安。

或许是没了雾霾和楼宇的遮挡,山中的太阳格外晃眼。

偏偏鬓发一次次被风吹乱,扰得视野一片光怪陆离,又不得不频频伸手去理。气恼中,越发觉得程归雁脸上的太阳镜碍眼。

刚一下车,这位姨奶奶就从她那比眼镜盒大不了多少的包包里拿出了那东西架上了鼻梁。可依认得,gucci去年的限量款。

先不说老爹是怎么惯着这位姨奶奶的,光是这派头儿,这精致的讲究,贵气逼人又绝不妥协的细节就够让人望而却步,不可亵玩的。

还没到五一,她怎么就能知道这山里的太阳比较任性呢?难道山神土地知道她要来,提前沟通过接待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

为什么没人通知本小姐?

一路走来,可依全情表演着纯天然的明眸善睐,那水嫩的胶原蛋白暴露在苍松翠柏前,大逆不道的展览着青春活力。

这点微妙的小情绪并不难理解。

毕竟是个女孩子,那镜片后面呈现着怎样的风光无限,虽说未必招来秦爷的羡慕嫉妒恨,形象定位上,总还是想要点儿强的。

不过,她心里也清楚,程归雁这一身滴水不漏,面面俱到的功力,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而让自己为了这等日常细碎花费忒多心力,可依能忍,秦爷也受不了。

说起来,程归雁的优雅精致,有一半来自天生,另一半则是出自母亲伊岚的调教。至少,可依是这么认为的。

那时候,小可依还是医大附小五年二班的学习委员,刚知道在班上那帮野小子堆里注意形象,每天纠结着小辫儿扎一根还是扎两根,裙子上的蝴蝶结够不够对称。

程姐姐第一次来家里吃饭,就彻底把秦委员自以为是的审美认知给震了。

她的睫毛不弯也不翘,干爽爽密匝匝的像两把小扇子;她的嘴上连润唇膏都不涂,却鲜润得像刚摘下来的红樱桃;她简单的行李中没一件像样的衣裳,可即便朴素的白衬衫穿在她身上,也怎么看怎么顺眼。

这么好看的姐姐,自然引来小可依的亲近和好奇。等进了妈妈给姐姐特别收拾出来的宿舍,眼前的一切又给她上了一课。

原来桌子上可以干干净净什么都不放,原来抽屉里拿硬纸板打上格子就不乱了,原来被子还能迭成方块儿,床单可以平整得一个褶儿都没有。

原来,她也爱看柯莱特的小说,还能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架上,里面藏了一片风干的玫瑰花瓣儿……

一下子,可依姑娘不纠结了,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偶像!

跟妈妈和姐姐逛西单,跑国贸一度成了她最向往的周末活动。每次大包小包的回到家,她都迫不及待的催姐姐穿起最漂亮的新裙子,激动得小脸儿通红,眼睛里馋出了哈喇子。

青春少女的美本就藏不住,哪经得起如此高消费的妆点?不到半年,程姐姐已经华丽转身,新晋为医大最惹眼的校花儿。

不过,这支校花的身边看不见一只狂蜂浪蝶前来撩闲,因为除了上课和泡图书馆,屁股后面总跟着个又叫又跳的小姑娘。

程归雁几乎是责无旁贷又当仁不让的包揽了小可依的课业辅导和大部分的生活琐碎,六年级整个学年的四次家长会有叁次都是她参加的。

与此同时,可依同学也越来越深刻的理解了什么叫认真,严谨和精细。

家庭作业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这种水平的要求都不值一提,可依书包里的隔层都被缝了标签儿,哪里放课本,哪里放练习册,哪里放笔记……

那个可以藏一根棒棒糖和叁颗梅子干儿的边袋上画了个流口水的小熊……

更有甚者,后来上了中学,每到好朋友光临的窘迫一刻,总能不出意外的在书包最隐秘的隔层里找到一片ckt,把人感动得想哭。

将每件小事都做到常人根本想不到的细致周全,这是程归雁的特异功能。时间久了,甚至让人产生一种未卜先知,神机妙算的错觉。

有这样得力的好帮手,难怪妈妈对她那么放心,又那么喜欢她,心疼她了。这一心疼不要紧,首席校花有幸彻底脱胎换骨,一不小心白日飞升,身上就像有了仙气。

可依很早就知道,妈妈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一般人是学不来的。不管多大年纪多有身份的男人跟她说话,都是满面堆笑又客客气气。

随着词汇量的逐步增加,她终于明白,有一种性感叫高贵,有一种勾引叫雍容,有一种美丽大方叫颠倒众生。

伊岚是怎么勾引罗师兄的,可依无从得见,可那一身修行,怎么倾囊传授给校花师姐的,她不但旁听了,还亲眼见证了正果大成。

程归雁正式成为伊岚的研究生那年,身量又长高了几公分,完全脱去了少女的青涩,更出落得隽秀出尘,温婉婀娜,俨然一派即将晋级的女神气度。

如果一定要把女人比作花,妈妈像一朵极尽妖娆的秋日金菊,而程姐姐则是夏夜里尚未全开的月下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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