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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远行(第1页)

在齐静春放下那双筷子之前的两天,小镇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兆头,铁锁井水位下降得很厉害,槐枝从树干断裂坠落,枝叶皆枯黄,明显不符合春荣秋枯的规矩,还有小镇外横七竖八躺着许多泥塑木雕神像的地方,经常大半夜传来爆竹一般的炸裂声,好事者跑去一看,靠近小镇一带,去年冬肯定还存世的那拨泥菩萨木神仙们,竟然已经消失大半。

从福禄街和桃叶巷动身的牛车马车,就没有断过,在那大幅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连大半夜都能听到扰人清梦的牛马蹄声。

那些衣衫华美、满身富贵气的外乡人,也开始匆匆忙忙往外走,大多神色不悦,三三两两,经常有人朝小镇学塾方向指指点点,颇为愤懑。

小镇东门的光棍郑大风没了身影,窑务督造衙署也没有要找人顶替的意思,于是小镇就像没了两颗门牙的人,说话容易漏风。

刘灞桥和陈松风沿着原路返回,在两人能够看到廊桥轮廓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刘灞桥沿着一条小径走到溪畔,蹲下身掬了一捧水洗脸,约莫是嫌弃不够酣畅淋漓,干脆撅起屁股趴在地上,将整个脑袋沉入溪水当中,最后猛然抬头,大呼痛快,转头看着大汗淋漓的陈松风,刘灞桥打趣道:“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啊。”

陈松风只是掬水喝了口溪水,嗓子沙哑道:“我当初之所以辛辛苦苦成为练气士,只是希望强身健体,能够多活几年,多看几本书而已,如何比得上你们剑修,何况在这处骊珠小洞天,剑修之外的练气士最吃亏,一不留神,运转气机,就要损耗道行,境界越高,折损越多,不曾想我修为低下,反而成了好事。”

刘灞桥拍了拍肩膀,“不如改换门庭,加入我们风雷园练剑,以后我罩你。你想啊,成为一名剑修,御剑凌风,万丈高空,风驰电掣,尤其是雷雨时分,踏剑穿梭其中……”

陈松风突然笑道:“听说风雷园被雷劈次数最多的剑修,名叫……”

刘灞桥伸出一只手掌,“打住!”

剑修亦是练气士之一,只不过比起寻常练气士,体魄要更为靠近另一条路上的纯粹武夫,简单说来,就是筋骨肉和精气神,剑修追求两者兼备,其他练气士,体魄一事,只要不拖后腿就行,并不刻意淬炼,当然,练气士在养气、炼气的同时,对于身体的完善,其实就像春风化雨一般,始终在打熬磨砺,可是比起剑修,锤炼体魄之事,无论是力度还是次数,远远不如,更不可能像武夫那么一心一意、孜孜不倦。

对于世间练气士而言,存在一个共识,身躯皮囊,终究是不断腐朽之物,够用就行。能够侥幸修炼成金刚不败之身、无垢琉璃之躯,那是最好,不能也无妨,切莫钻牛角尖,误了大道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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