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君今以病延,绝非长久之计。《礼》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始出小如丝,我等奉之当大若绶,是解也。
望君三思为佳。
……”
——章句见于《萧庭》
终
第63章后记
动念把《有所思》贴到原创之前,和若干朋友商量过。因为重贴貌似是件颇为艰辛的工作,60多章,就算每天贴两章,也还是要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当时阿荡姐姐鼓励我,说贴在原创之后或许能够得到一些有趣的回帖,光是为这个也值得重新贴一遍。
然后我就贴了。重贴的这段时间里陆续收到不少长评,当然基本上都是拍文的。其中大多是有赖阿荡姐姐以各种方式托人写的,也有我自己死皮赖脸要来的,而我对诸位辛苦看文又辛苦写下评论的大人真是无以言表地感激,脉脉在这里再道一声谢,再鞠一个躬。诸位的文章我都看了仔细好几遍,提出的每一点关于文章的不足也反复思考过——哪些是以我现在的能力无法做到的,哪些是在下一篇文章里可以竭力改进避免的,又有哪些是请容我暂时持保留意见的,无一,我没有反复地想。希望有一天,我有能力能够动手,修改这个幼稚的成品。
不过整个过程中最有意思的还是那些追着《有所思》连载的读者们,她们从我的坛子又到这里,回帖,讨论。我很喜欢这种回溯式的回帖,在这篇文完结一个多月之后,再次在别处重贴之后,尤其是在知道结局之后,对其中的一些情节评论,提出意见,或认真或说笑,我真的很喜欢。也谢谢你们。为此,我享受了《有所思》重贴过程中最大的乐趣,200多个回帖,基本上一半都是认识的人留下的,觉得很亲切,也很愉快,就好像大家在原创开一场Party。
而在这些回帖中,我也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此,我也想提一提。这里,还有耽美评论区的一些回帖,提到了很多很严肃的问题,譬如纯臣,譬如名与权。其实这些讨论的深度已经大大超过了《有所思》这篇文本身的价值,所以我很惶恐,因为这篇文实在承担不起这么深的话题,尽管我很喜欢这些讨论,也愿意深入下去。
说到这里,我决心还是偏心一下,再次多说几句。笑,我先举手澄清,我绝对知道有本命之说,也知道故事到了最后,特别是行行连载完,小赵的本命应该是比小景多的。当然,我是勿庸置疑的小景的本命,哪怕他再多缺点,哪怕我的文笔再拙劣,我还是他天字第一号本命。
当说到他到最后只是因为“名”而竭力阻止赵某人作皇帝的言语出来之后,我并没有说太多,正如我在某个帖子里回的,身为作者,我个人的意见是尽量不要参与到有争议的观点上来,因为觉得有些话题一旦我开了口表明了立场也就等于在某种程度上给一些争辩划上了句号,这是我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事实上,小景在赵某人面前提名,当然有他书生意气啊重名啊的一面,自古文人皆爱名,因为这是从孔夫子孟夫子那里流传下来的圣人言语,读圣人书,习圣人言语,并奉之为圭臬,这不是错处,因为他们不是今人,没有人告诉他们“我们认为以下观点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受的教育里,从来就没有民主啊自由啊也没有暗黑啊政治这样的东西,儒家的教育,教的是另一些东西;还有一方面,是有些话他不必和赵某人反复提起,诸如改朝换代之下,生灵涂炭尸横遍野……这些话小景不是不能说不会说,而是对这样关系的两个人来说,这些话完全不必要。我选择让小景提“名”,另一个原因可以说是比较私人的:我还是觉得,爱惜名誉,是非常珍贵的品德,这和汲汲此道大有区别。
纯臣是个很重的话题,在此我继续转贴我在别处回的帖子。
“纯臣贰臣,最好是能作为中性词存在的。司马光盛赞冯道,凡事也是各有立场。子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孟子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还有老庄的绝圣弃智……先人的各种思想,都是各有所长的。我一直反对评判其中高下的,我们沿着前人的脚步一直向前走到如今,回头去看又要试图去为这个分高下,我个人是觉得比较的远了。
为君,或是为社稷,为名,或是为权,这个都是相当难以界定的。小景在名上挣脱不开,并不表示他并不为民,而汲汲于名;正如赵某人为权,也不表示他只为一己之私,视苍生为刍狗……在名利之上,他们有的是共同的理想,那就是坚信可以结束这个乱世,创建出一个更好更和平的时代。是这个理想使他们走到现在。我个人的观点是,请不要因为更喜欢小景一点就把赵某人踩的一文不值,也不要因为偏心赵某人而质疑小景。在理想和信仰面前,也没有人是纯粹的,哪怕小景可以为自己的理想而死,并不代表他没有在意的东西。请不要以今人的眼光和价值观来评论衡量过去人们的信仰与坚持。
嗯,顺带提一下,我觉得中国古代的文人,基本上还是逐渐被灌输一个思想,为君,则是为民,要更好的为民,则要多为上位的君王考虑……这个也许是和中国历来的从贤思想有关,但是渐渐的,却因为君主集权而变样了。
汉晋春秋里说,春秋之义,国君死社稷,忠臣死王命;当年小景病重的时候问李云萝,倘若如有一日,改朝换代,她如何做。李云萝给的答案是,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她或许就可死了,但是她也有了需要承担的责任,死不了。所以所谓春秋之义,并非人人都可以做到,这也是我为什么如此的崇敬的原因。春秋里,左传里,寥寥数字写完人的一生,诺死,则死。或许有犹豫不忍,或许有难舍难弃,却均在决意赴死之前统统沉淀处理好,所有的属于情的部分已然舍弃,剩下的就是毅然而死。虽然文字寥寥,但我始终尊敬不已。”
嗯,关于这些复杂问题的一些看法我暂时先写到这里好了。还是那句话,知道我坛子地址的诸位美人们,有意见可以去那里,脉脉恭候;不知道那个荒凉地方的朋友,也欢迎诸位把意见留下这里,思辩绝对是大有益处的,无论立场,无关正确与否。
这个五一在家里整书,把为写《有所思》而翻查过的资料又重新拿出来,但是这次只是草草翻了翻目录之类,几眼掠过。不知不觉居然就看了一个上午,我这才惊觉为了这篇文我到底找了多少东西。有所思的架空肯定还是有错误,我很遗憾,觉得辜负了这些书,我没有把它们更完美地用起来。将来,我再写这些和架空历史或者真实历史的时候,我希望我能够进步。
暂时就记到这里,非常感谢诸位一路一再的陪伴和指导。谢谢。
父母离异,当夜收拾行李各奔东西。 为了挽回支离破碎的家庭,孟梨狂追他妈三条街,不幸被车撞死。 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阻止父母离婚,孟梨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系统指派的任务。 攻略一本名为《善道》的言情文里的男主。 书里的男主身世悲惨,自幼丧母,被父亲所弃。后被白云观的道士收养,起名常衡,对之悉心教导。 常衡聪慧过人,道术精湛,悲悯苍生,深受当地百姓的信奉。 而孟梨则穿成了一条九尾狐狸。 在经历了数次生死考验之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 为了讨常衡的欢心,孟梨忍痛割爱,将一把短刀,送给常衡当定情信物。 可是后来,孟梨就被这把短刀插进了喉咙,连一身的狐狸皮,都被剥干净了。 —————— 常衡生平最恨狐妖。 他的亲生父亲当年被狐妖魅惑,在他六岁那年,做出了宠妾灭妻的混事。 当着常衡的面,一剑刺死了尚有身孕的发妻,滚烫的鲜血,溅了常衡满脸。 还命人打断了他的双腿,丢到乱葬岗去,任由他自生自灭。 可怜的孩子拖着一双血肉模糊的断腿,硬生生地从乱葬岗里爬了出来,他发誓,要诛尽天下邪祟。 可是后来,他却爱上了一只狐妖。 还在最相爱的时刻,亲手杀死了他。 再后来,常衡就疯了,见人就问:“你认不认识阿梨?他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狐狸……他是我的狐狸。” 求预收《除了我,整个师门都有病》 锦绣命好,七岁就拜入灵剑宗,成为宗主座下最年幼的弟子。 师尊待他犹如亲子,一身修为,倾囊相授。 师兄师姐们视他为亲弟,对他百般偏宠,千般爱护。 锦绣不负其名,在锦绣堆里长大,却不幸早亡,死在了十七岁的生辰宴上。 死后的锦绣成了一只阿飘,开始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并且想起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 温柔慈爱的师尊有寒症,发作起来痛不欲生,他发过毒誓,要寻遍天下名医,为师尊治疗寒症。 款款温柔的大师兄和他的小青梅情意相通,二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般配极了,他一直想喝二人的喜酒。 多愁善感的二师兄身世悲惨,自出生时,就被父母所弃,他答应过要帮二师兄找回亲人。 阴郁冷漠的三师兄自幼双腿残废,明明和小师妹两情相悦,却因为自卑,而把她越推越远…… 还有大师姐嫁人三载,如今第二胎即将临盆,他准备好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 锦绣越想越放心不下,索性借尸还魂,打算了却心事,还意外通了读心术。 哪知,他再度回到师门时,大家的画风全变了。 大师兄的小青梅是个男人,双方都在谋划着,怎么在新婚夜杀了对方。 二师兄是魔界的小魔君,暗恋师尊多年。 三师兄不残疾,他也不喜欢小师妹。 而小师妹也不喜欢他,只是想欺负瘸子。 最离谱的还是大师姐,她三年抱俩,两个孩子两个爹。 更可怕的是,锦绣还通过读心术,知晓了自己的真正死因,吓得他赶紧去寻求师尊的庇护。 却透过半掩的殿门,看见师尊衣衫不整,正抱着一个人深情亲吻。 锦绣定睛一看,瞬间傻眼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一具冰冷的尸体!...
大明末年,朝堂党同伐异,一片混乱。国家风雨飘摇,四面楚歌。 李沐不过一介白身,姻缘巧合之下,有幸成为宁远伯李成梁的世孙,靠着祖上爵位混军功,居然已经官居...
废柴长孙,寻死不成,反倒与穿越而来的常岁灵魂合二为一。从此少年长孙持刀行走于天下。于尘世中锻刀,于喧嚣中独吟。这一刀背负仇恨与希望,这一刀代表热血与担当。且看九州大陆风起云涌,少年长孙化龙长吟。...
混世小农民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游动漫小说,混世小农民-领导人-小说旗免费提供混世小农民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 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 尼玛他吃·人·啊! 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写出吃人流始点种马文的鱼唇作者,最终也逃不过命运漩涡【并不是】的故事。 其实这篇文我本来想改成《种马不种马》这个名字,可当我跟读者们表达了我的意愿之后,就……被群嘲了。 于是,大家表示这文其实还有以下说法→感谢CQ菇凉亲情提供。 《我可爱的老攻不可能这么变态!》 《每天回家都看到老攻在吃人》 《食谱不同肿么谈恋爱?!》 《只有杯具作者知道的世界》 《写文有风险,虐主需谨慎》 《不作死就不会死,为什么我没早点明白QAQ》 《主角和BOSS是同一人这要肿么推!》 默默扭脸。 PS:一对一,主受文,无虐。...
这是一对雄性堪塔斯夫夫坚持不懈生(偷)蛋成功的故事:「……你偷到了?」布莱克的神色立刻变得紧张起来,小心翼翼的压低了身体,顺便用翅膀将自家的窝盖得更严实了点。 「不是偷的——」听到布莱克的问题,白的神情更加得意,将大白蛋重新塞回自己的屁股底下,中气十足道,「这是我生哒!」 嘣——的一声,布莱克仿佛听到了自己脑内那根叫做理智的弦断裂的声音。 他终于知道比老公外出半年,回家发现老婆怀孕三个月更让人愤怒的事情了。那就是—— 老婆外出几天,回家发现自己老公生了一枚蛋! 故事的主角→孟九昭(泪):我就是那枚蛋。 这个故事的相关故事是:移民侏罗纪→重返侏罗纪→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原始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