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14章 一鱼四吃(第1页)

“我去看看菜!”

兔爹拉着兔妈颠儿颠儿跑了,熊胖胖他们也待不下去了,一个个找借口开溜。

瑶瑶有些奇怪,抬起一张嫩白脸颊上黏着西瓜籽的小脸奶声奶气道,“兔爸爸他们去哪啊?”

迎春,“哦,他们没脸,出去静静。”

安崽,“静静是谁?”

迎春脸上的笑僵住了,陆瑾修噗呲一声笑出来,又在迎春犀利的目光收敛了笑,拉着简言道,“言言,我们去做饭吧!”

“行啊,你给我打下手好了。”做饭做菜不行,打下手还是合格的。

“姐姐,安崽也给你帮忙呀!”安崽西瓜也不要了,倒腾着两条小毛腿扑过来抱住她的腿,笑嘻嘻。

简言可不敢让他打下手,小家伙吃起来超级会,干活就算了,这软哒哒的小爪子一点都不灵活。

洗个青菜就是两只爪子捧了一顿搓,等洗好菜烂了,丢垃圾桶都嫌弃的那种,更别提吃了。

直接拒绝也不适合,小崽子幼小的心灵还是要照顾的,不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所以,她笑着捏捏小家伙的小毛脸,温声道,“你和瑶瑶团子他们乖乖吃西瓜,姐姐今天做肉,你帮不了忙,等下次做菜你帮忙洗菜啊!”

“对,安崽吃西瓜就行,我们会给姐姐帮忙的!”太奶奶笑道。

小家伙失望极了,但他是个孝顺的小崽崽,遂小大人似的道,“好吧,那安崽今天就把给姐姐帮忙的机会让给祖奶奶。”

“那我们就谢谢安崽了啊!”

太奶奶笑着摸摸小家伙的头,就和简言陆瑾修去了厨房。

今儿厨房有鱼,新鲜的大活鱼,养在装了水循环系统的保鲜箱中,全都活蹦乱跳的。

见她视线在鱼身上打转,陆瑾修道,“晚上吃鱼?”

“嗯,我们今儿拿鱼做个三菜一汤,剩下的菜你和奶奶她们统计一下看想吃什么,然后清洗出来我来做。”

“好!”

陆瑾修应了声,就和奶奶她们去保鲜箱面前挑选食材了,简言则是快狠准的从保鲜箱里捞了一条肥胖的胖头鱼出来。

出水的鱼挣扎起来力道那叫一个大,换个力量不够足还真不一定能抓住,简言却不受影响地抓着鱼往料理台上一拍,将鱼拍晕。

胖头鱼体型大,在淡水鱼中是一种味道鲜美肉质鲜嫩的鱼,一年生的鱼就有五六斤重。

帝国生态环境好,食品法这一块管理的也很严格,像简言原生世界那种添加了乱七八糟东西的饲料这边都没有。

不管是猪,还是牛羊鸡鸭鱼等等,全部都是绿色喂养,肉质绝对有保证,可以放心吃。

这条鱼简言打算一鱼四吃,分别做剁椒鱼头,水煮鱼片、糖醋脆皮鱼和三鲜鱼丸汤。

长期杀鱼杀活禽,简言对这些生物的情况是了如指掌,她拿了把刀麻利的将这条胖头鱼刮鳞去腮后开膛破肚掏出内脏。

鱼泡留着,剩下的内脏全部丢进垃圾桶进行分解。

冲洗干净后,她换了把尖刀熟稔的剔骨,等鱼骨剔完,案板上近乎透明纹理清晰的鱼肉那叫一个鲜嫩。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