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神笔
金匣中虽然没有钥匙,却藏了一支“毛笔”,不过并非用于普通书写的毛笔,那应该是画泼墨山水所使用的大号毛笔,我本着眼见为实的原则,让众人不要再发懵了,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仅是支毛笔,而不是其它的任何东西。”
孙九爷挠了挠自己谢顶的秃头,摇首道:“石椁金匣中藏了一支毛笔,这打的到底是什么哑谜?封团长为何在遗书中说它是打开地仙古墓大门的钥匙?难道他祖上亲传的观山指迷赋也是假的?还是他临死前故意误导旁人?现在我脑子已经有点转不过来了,看来真是该到退休的时候了。”
shirley杨说:“我想封团长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会再行使诈欺人,倘若此物仅仅是与地仙村古墓毫无瓜葛的毛笔,他骗咱们又有何意义?观山指迷赋中不可思议之处极多,多为常人难测,也许这支毛笔是打开古墓大门的关键……”
说着话,shirley杨从金匣中取出那杆毛笔仔细端详,毛笔的笔杆却不是竹制的,也是纯金造就,黄金笔杆上镂刻着两行字,她一字字念道:“观山神笔,画地为门……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用此笔在地上画门通行?怎么可能……”
胖子突然想到一件事:“哎……这事我好象以前听说过,有支神笔画什么什么就能变成真的,画条路就能上山,画一架竹梯就能爬墙,不过我还真有点记不太清楚了……是在哪个古墓里倒斗时看见的?老胡你还有没有印象?”
我说王司令你是记糊涂了,不过也许你太热爱咱们的事业了,否则怎能凡事想到倒斗上面?拿神笔画梯子爬墙的事,我记得再清楚不过,不是小人书就是动画片,叫什么“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有年头了,比我也小不了几岁。
胖子忙说:“对对,就是这段子,观山神笔是不是就是这意思?让咱们自己看哪好就在哪画个墓门,然后推门进去就行了,以胖爷这半辈子总结的丰富斗争经验来看……咱八成又让地仙村的民兵给涮了一道,简直是侮辱咱们的智商呀,用笔画出来的门,能他妈进人吗!”
shirley杨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就问我道:“怎么说?那神笔画门的事情……在古代真的有过吗?”
我苦笑道那根本不是事件,是中国五十年代创作的一篇神话故事,说是有个穷人家的孩子叫马良,从小就具备艺术细胞,不老老实实放牛,反而是特别热爱从事美术创作,虽然一天学也没上过,可画什么象什么,美术学院的老师画得都不如他,而且他还有个习惯,不分场合不分地点,走到哪画到哪。
他唯一的梦想就是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笔,结果有天晚上,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白胡子老头,老头给了他一支画笔,让他想画什么就画什么,从此马良就用这支笔来画画。
想不到此笔竟然是一支神笔,画出来的东西都能变成真的,画只仙鹤立刻就一飞冲天,画头耕牛马上就能拉犁,后来压迫劳动人民的统治阶级知道了这件事,就把马良抓住了,把他关在牢里,到了晚上马良就在牢房中画了一道门,过去一推,门就开了,又画了一个梯子,顺利地翻过墙头越狱了。
最后他又被抓到皇宫里,给皇帝画了一座金山,山前是一片汪洋大海,皇帝和大臣等坏蛋,坐在马良画的宝船里去金山搬运黄金,却被马良暗中画了一阵风暴,把宝船打翻,坏分子们统统被淹死在了海里。
神笔马良消灭了剥削人民的皇帝,拿着神笔回到民间,专门为穷苦老百姓画画,他的故事在五六十年代,是当时的孩子们最喜欢的一种故事,类似的还有宝葫芦的秘密等等,不过我们小时候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呢?别人我不清楚,反正我和胖子七八岁的时候觉悟还很低,我们整天想象着自己能有这么一支神笔,就可以自己给自己画奶油冰棍吃,想吃多少吃多少,我们还一致认为马良的神笔,要比宝葫芦好用,因为当年深入的想象了很长时间,所以以直到现在还记得比较清楚。
shirley杨笑道:“看来你在小时候就已经很有抱负了,可这支观山神笔与你刚才讲的故事一样吗?真的可以画出地仙村古墓之门?”
孙九爷却对此哧之以鼻:“荒唐,太荒唐了,咱们是来寻找古墓的,不能再乱弹琴了,要多提些有建设性的想法,我看这观山神笔会不会有一个夹层?说不定在笔杆里面藏着钥匙。”
我拿起金匣和神笔反复看了几遍,金笔是中空的,没有什么夹层机关,不过我发现在金匣上却似乎另有玄机,匣面上镂空的图案属于明代风格,有高山流水和人物,整体是一片石屏般的高山,山下河谷间林木茂密,另有一位仙人,在两道石屏夹峙间的一座大山上作画,仙人所画的图形似乎正是一道大门。
我看金匣图案中的山川上有飞燕为桥的异象,酷似“吓魂台”前的性情,如果墓门就在这道峡谷底部,也应了我先前所言——地仙村古墓必定不会距离“棺材峡”藏风纳气之处太远,“观山指迷赋”穷尽诡异离奇之思,多不是以常规的思路所能参悟透的,也许峡谷里有一处特殊的所在,用那神笔真就可以画山开路亦未可知。
我心想反正下一步正要寻个没有死尸的地方,以便使用“归墟卦镜”洞悉古墓之谜,此时再留在悬棺墓穴中胡思乱想无益,何不就到峡谷底部来个一举两得,只要亲临其地一试,便知神笔画门是真是假了。
我拿定了主意,把金匣神笔一同收了,让众人准备找路径下山,孙教授指着那巴山猿狖问我:“这家伙怎么办?它主人死了独自流落荒山岂不可怜?我把它带回北京怎样?”
我微一沉吟,告诉孙教授这想法不可行,如今比不得以往了,路上怎么带野生动物?带回去也没办法养在家里,而且这巴山猿狖十年来一直在附近徘徊,说明它十分恋主,正所谓是“麋鹿还山便,麒麟给阁宜”,深山老林里才是它的归宿,就随它去吧。
我劝说了一场,孙教授终于打消了他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众人一直目送那巴山猿狖攀着峭壁隐入云雾,这才动身出发。
岩洞墓穴离谷底已经不远,并且凿有嵌壁的鸟道相通,自峭壁穿云而下,只间奔腾的急流怒吼着从山游穿山经过,置身此处,犹如身处于海拔千仞的大山裂痕深处,头顶一千多米高处的天空断断续续,只是隐约可见,仿佛已经进入了一片完全与世隔绝的区域。
峡谷底部地势相对开阔,与峡谷中部判若两地,上方险峻的峭壁虽窄,但是山根处的河道两侧,却向内深深凹陷,河床边缘全是一片片平滑如镜的卵石,岩石缝隙中杂草野花丛生,并且生着许多叫不出名目的古怪树种。
这里终年不见天日,水雾弥漫,使得附近那些植物极度阴郁,加上天气闷热潮湿,容易使人产生一种莫名的烦躁不安。
我参照金匣中描绘的情景找了一阵,见峡谷中有条岔口,里面是干涸的青石河道,进去不深就到了尽头,是条嵌在高山中的瀑布,不过瀑布不是改道就是干了,已经没有了水源,迎面只剩下一堵溜滑的峭壁。
在瀑布干涸之前,已不知将这堵山壁冲刷了几千几万年,平滑光洁得就如同一面石镜,壁前有五株浓密的老树,枝叉生得张牙舞爪,竟与金匣上的图案极为神似,仙人用神笔画门处,理应就是无水瀑布处的岩壁了。
可眼前的山势浑然一体,绝无任何人工修整过的痕迹,用毛笔在上面画一道门就可以进去了?怎么想也都是不太可能,除非那观山神笔,真是一支可以描绘出奇迹的“神笔”。
众人到此面面相觑,谁会笨到拿着笔去山上画门开路?回去被人知道了,“摸金校尉”的英名岂不沦为笑柄?
我想了想,对胖子说:“当年在军区保育院的时候,咱们那的阿姨就已经看出你有艺术细胞了,别的小孩尿床都是没品味的瞎尿,唯独王司令你今天尿个大火车,明天尿个大轮船,每天都不带重样的,真是让人佩服不已,最近这两年我看你已经有当毕加索的潜质了,要不……你过去画道大门让我们欣赏欣赏怎样?”
父母离异,当夜收拾行李各奔东西。 为了挽回支离破碎的家庭,孟梨狂追他妈三条街,不幸被车撞死。 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阻止父母离婚,孟梨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系统指派的任务。 攻略一本名为《善道》的言情文里的男主。 书里的男主身世悲惨,自幼丧母,被父亲所弃。后被白云观的道士收养,起名常衡,对之悉心教导。 常衡聪慧过人,道术精湛,悲悯苍生,深受当地百姓的信奉。 而孟梨则穿成了一条九尾狐狸。 在经历了数次生死考验之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 为了讨常衡的欢心,孟梨忍痛割爱,将一把短刀,送给常衡当定情信物。 可是后来,孟梨就被这把短刀插进了喉咙,连一身的狐狸皮,都被剥干净了。 —————— 常衡生平最恨狐妖。 他的亲生父亲当年被狐妖魅惑,在他六岁那年,做出了宠妾灭妻的混事。 当着常衡的面,一剑刺死了尚有身孕的发妻,滚烫的鲜血,溅了常衡满脸。 还命人打断了他的双腿,丢到乱葬岗去,任由他自生自灭。 可怜的孩子拖着一双血肉模糊的断腿,硬生生地从乱葬岗里爬了出来,他发誓,要诛尽天下邪祟。 可是后来,他却爱上了一只狐妖。 还在最相爱的时刻,亲手杀死了他。 再后来,常衡就疯了,见人就问:“你认不认识阿梨?他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狐狸……他是我的狐狸。” 求预收《除了我,整个师门都有病》 锦绣命好,七岁就拜入灵剑宗,成为宗主座下最年幼的弟子。 师尊待他犹如亲子,一身修为,倾囊相授。 师兄师姐们视他为亲弟,对他百般偏宠,千般爱护。 锦绣不负其名,在锦绣堆里长大,却不幸早亡,死在了十七岁的生辰宴上。 死后的锦绣成了一只阿飘,开始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并且想起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 温柔慈爱的师尊有寒症,发作起来痛不欲生,他发过毒誓,要寻遍天下名医,为师尊治疗寒症。 款款温柔的大师兄和他的小青梅情意相通,二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般配极了,他一直想喝二人的喜酒。 多愁善感的二师兄身世悲惨,自出生时,就被父母所弃,他答应过要帮二师兄找回亲人。 阴郁冷漠的三师兄自幼双腿残废,明明和小师妹两情相悦,却因为自卑,而把她越推越远…… 还有大师姐嫁人三载,如今第二胎即将临盆,他准备好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 锦绣越想越放心不下,索性借尸还魂,打算了却心事,还意外通了读心术。 哪知,他再度回到师门时,大家的画风全变了。 大师兄的小青梅是个男人,双方都在谋划着,怎么在新婚夜杀了对方。 二师兄是魔界的小魔君,暗恋师尊多年。 三师兄不残疾,他也不喜欢小师妹。 而小师妹也不喜欢他,只是想欺负瘸子。 最离谱的还是大师姐,她三年抱俩,两个孩子两个爹。 更可怕的是,锦绣还通过读心术,知晓了自己的真正死因,吓得他赶紧去寻求师尊的庇护。 却透过半掩的殿门,看见师尊衣衫不整,正抱着一个人深情亲吻。 锦绣定睛一看,瞬间傻眼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一具冰冷的尸体!...
大明末年,朝堂党同伐异,一片混乱。国家风雨飘摇,四面楚歌。 李沐不过一介白身,姻缘巧合之下,有幸成为宁远伯李成梁的世孙,靠着祖上爵位混军功,居然已经官居...
废柴长孙,寻死不成,反倒与穿越而来的常岁灵魂合二为一。从此少年长孙持刀行走于天下。于尘世中锻刀,于喧嚣中独吟。这一刀背负仇恨与希望,这一刀代表热血与担当。且看九州大陆风起云涌,少年长孙化龙长吟。...
混世小农民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游动漫小说,混世小农民-领导人-小说旗免费提供混世小农民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 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 尼玛他吃·人·啊! 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写出吃人流始点种马文的鱼唇作者,最终也逃不过命运漩涡【并不是】的故事。 其实这篇文我本来想改成《种马不种马》这个名字,可当我跟读者们表达了我的意愿之后,就……被群嘲了。 于是,大家表示这文其实还有以下说法→感谢CQ菇凉亲情提供。 《我可爱的老攻不可能这么变态!》 《每天回家都看到老攻在吃人》 《食谱不同肿么谈恋爱?!》 《只有杯具作者知道的世界》 《写文有风险,虐主需谨慎》 《不作死就不会死,为什么我没早点明白QAQ》 《主角和BOSS是同一人这要肿么推!》 默默扭脸。 PS:一对一,主受文,无虐。...
这是一对雄性堪塔斯夫夫坚持不懈生(偷)蛋成功的故事:「……你偷到了?」布莱克的神色立刻变得紧张起来,小心翼翼的压低了身体,顺便用翅膀将自家的窝盖得更严实了点。 「不是偷的——」听到布莱克的问题,白的神情更加得意,将大白蛋重新塞回自己的屁股底下,中气十足道,「这是我生哒!」 嘣——的一声,布莱克仿佛听到了自己脑内那根叫做理智的弦断裂的声音。 他终于知道比老公外出半年,回家发现老婆怀孕三个月更让人愤怒的事情了。那就是—— 老婆外出几天,回家发现自己老公生了一枚蛋! 故事的主角→孟九昭(泪):我就是那枚蛋。 这个故事的相关故事是:移民侏罗纪→重返侏罗纪→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原始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