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71章 黑大哥(第1页)

他介绍的这个人,叫梁宇,在黑市也是很有人脉的,做的是矿产生意。

我自己要陪盛文,不方便去,只能让方敬尧先去跑一趟,探探路。

当天晚上,方敬尧就去了黑市。

人际交往这方面,方敬尧肯定是没问题的,而且,他跟梁宇以前也打过交道,算是熟人碰面了。

所以一见面,就把事情谈得差不多了。

一家比较高档的商务KTV里面,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

梁宇笑眯眯的指着包房里的姑娘,问道:“方总,有看上的没啊?有的话直接打包带上,你喜欢双飞也行,我来安排!”

“你别扯了,还双飞,我这个年纪了,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不过你梁总要是没尽兴,咱们可以下一场,我奉陪到底。”

方敬尧也是脸红红的,剥着水煮花生,说道。

“哈哈,喝不动了,再喝哪还有精力玩妹子啊。我这人就两样爱好,酒和女人戒不掉,其他的,都无所谓!”

梁宇大笑着,随后指了指包房里两个大长腿,大凶的嫩模,吩咐道:“你们两个,晚上跟我们走。嘿嘿,晚上就开一个房,咱俩还能换着玩。”

“你真能扯...”

方敬尧挺不好意思的,又补充了一句,道:“我带重振雄风药了,一会儿晚上数一数,看谁动的次数多吧。”

“哈哈,老方,你真是闷骚型的。来来来,再给我点一首敢问路在何方,咱们唱完了就走!”

梁宇大笑着,一只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搂着嫩模,破锣嗓子开始嚎了起来。

“我去趟厕所!”

方敬尧起身道。

去洗手间只是借口,方敬尧出来,是想提前把单买了。

毕竟矿业集团能进入黑市,要依靠梁宇,求人办事,不知道主动买单的,那岂不是太傻了。

也就是因为这次买单,导致了一些事情。

方敬尧喝得有点儿晕乎乎的,出门的时候,刚好撞到了一个青年,不过,他挺客气的,连忙道歉道:“对不住啊哥们,没站住。”

“没事儿!”

对方盯着他看了半天,半晌才说道。

说完,青年转身推开了对门的包厢,里面也是一伙人,正喝得五迷三道的。

“刚哥,你知道我刚才在门口碰到谁了吗?”

青年凑到人群中间一个三十多岁的光头男子面前,笑呵呵的说道。

“谁啊?你大姨啊,还是哪个美女明星?”

光头男子大大咧咧的问道。

青年尴尬道:“哥,你别扯,我说的正经事。那个人叫方敬尧,春市来的,知道不?”

“谁?啥几把尧的?上海滩的那个啊?”

光头男子懵逼的摸了摸脑袋,粗鄙的语气问道。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爱人,我的家

我的爱人,我的家

杨瑞和宋玉洁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杨浩宇,两人都来自农村来到广城打工,两人省吃俭用,渐渐有了一些积蓄开了一个饭店,蔡天香是饭店的服务员,父亲得了胃癌,为了给父亲治愈病来到了杨瑞的饭店打工,蔡天香第一天来饭店刚好是杨浩宇的生日,那天晚上,杨瑞和宋玉洁早早的就关了门,准备为儿子庆祝生日,蔡天香却在儿子的生......

触手怪的漫长旅途

触手怪的漫长旅途

茂密的森林中,虎啸猿啼,荆棘遍布。黑黝黝的参天古木投下鬼影一般的树荫,背后不知潜藏着多少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李维就是苏醒在这么一片他从未见过的虎狼之地中的。“我这是”他环顾四周,一下子就感觉到了不对。“我的眼睛?”他现在看到的景象绝不是一个人类的双眼能呈现出来的。而且,他所处的“高度”几乎是紧贴着地面的程度,就仿佛他现在正趴在地上一样。“我我变成了”活动了一下身体,他终于明白了情况。他变成了一只触手怪。也许不能叫触手怪,毕竟比起某些作品里拥有无数粗壮触手的猛男触手怪来说,他现在就像个婴儿。也许说婴儿都是在抬举他。现在的李维,就像是四根差不多长度的触手被粗暴地拼在了一起。如果他摊在地上的话,就是一个完美的“十”字型。...

我爸爸是朱棣!

我爸爸是朱棣!

穿到古代不可怕,穿成皇子也没啥,但....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这就有点斯巴达了。皇爷爷叫朱重八,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晚年杀光功臣,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亲爹叫朱棣,打架是爱好,放到现代绝对是个‘你瞅啥,我瞅你咋地’的社会青年代表。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吓得他腿一蹬,手一挥,一边一小拳头。朱元璋:“好小子,像我。”朱棣:“嘿嘿嘿,不愧是我儿子,小拳头有劲儿”然后,被孙子/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太宗皇帝:“.......”这小子...像我?后来,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我儿高炽能上马了,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哎,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朱家兄弟:“.......”朱棣炫耀完,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我打架没爹厉害,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朱棣:“.......”外人不知道,他的乖儿砸有神异,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那就是,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我该怎么办?”朱棣:“......”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敢,儿砸你别瞎说。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我孙高炽,聪明伶俐,能文能武,宽厚孝顺,还喜农,极肖我啊哈哈哈。”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结果,后来种种表明....他们被骗了!亲爷爷是朱元璋,亲爹是朱棣,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后来的后来,朱高炽负手而立,豪气万丈,气吞山河,“爹,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所以,这片大海,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朱棣:“.......”儿啊,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1,架空大明朝,勿考究,私设繁多~2,偏群像,慢节奏爽文,男主有官配,正文会有感情戏,占比不大3,逻辑跟着剧情走,相遇是缘,大家看个开心呀。V后日更,多谢支持~...

捕快凶猛

捕快凶猛

前世刑警,今世捕头,秦无病只想一心继续探案,奈何家族商道难行,正巧科场舞弊案发,督修河道的银子失踪,襄王爷奉旨查办,机缘巧合之下,秦无病得襄王爷赏识,庙堂之高,江湖之远,本都与秦无病无关,可为了家族利益,秦无病一路跟随襄王爷屡破奇案……一段故事,几多疑云,杀机隐隐,权谋机诈,秦无病用他两世的城府,敏锐的观察,大胆的假设,细致的推理,周旋在庙堂之中,他可为白骨鸣冤,亦能领兵攻城,他无官无禄,却名声远扬!...

蛰龙已惊眠

蛰龙已惊眠

即将晋升为域主的七鄞因性情顽劣被派遣下界历练,历练三世可顺利晋升。封印记忆的七鄞先后进入修仙界,现代都市和未来纪元,历经世间坎坷,每一世都会带着上一世的记忆。再进行三次轮回之后,七鄞顺利即位域主,而他也着手管理座下无数小世界。某天,处于闲暇时间的七鄞接收到来自小世界自己故友的求助,于是决定下界对其施以援手,同时维持......

师父在上我在下

师父在上我在下

秦悦好伤心好担心,自己不就是没有背!闺!训!怎么就把师父给气吐血了?师父昏倒在地,她把师父扶上床,熬药喂药脱衣撒药缠绷带,恩,晚上还是睡在师父床上方便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