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身为一个纸人并没有气可供她叹,甚至都没有一双可以让她表达喜怒哀乐的眼睛。
好在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天天去外面听新鲜事,然后在跑到水牢这边讲给沈柒柒听,银翘的语言表达能力噌噌上阵,且情绪丰富,层次分明,水平直追酒楼茶肆里的说书先生。
银翘道:“听说那里的居民,现在每天晚上都是一大家子人挤在一个屋子里面,还要在彼此的手腕上系根绳子,一整夜都抓在手里,一刻也不敢松开。”
“可就算这样,人该没还是没了,对吧?”沈柒柒蹙眉问道。
“是啊。”银翘点头道,“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邪祟,竟然这般厉害,当然,也有可能是那些世家派过去支援的人太没用了,不然这都抓了快一个月啦,怎么可能连那作恶的邪祟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人间的那些个什么名门世家啊,本事不大,名头却是叫得响亮的很,本事姑娘,您说是吧?”
“……”
姑娘沉默不语。
连手里的活都停了下来。
银翘没等到回应,狐疑地抬起头,睁着一双白瞳茫然地“看”了自家姑娘一会儿,忽然想到什么,忙抬手拍了下自己的嘴巴。
瞧她,她怎么忘了呢,那些前去芙蓉镇支援的世家众人中,可是还有姑娘家的人呢。
银翘连忙赔罪道:“姑娘,您别生气啊,婢子不小心说错话了,没有冒犯姑娘家人的意思……要说那些人中最厉害的,其实还是姑娘家那边的人呢。”
“哦?为什么这么说?”沈柒柒被勾起了好奇心,“难道我父亲亲自去了?”
想了想,她又摇头道:“不对不对,我父亲既是家主,亦是一城之主,他应该不会丢下一城人亲自过去。”
再说了,如果父亲真的去了,就算不能当场活捉那邪祟,也绝不可能逊到连邪祟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地步。
果然,就听银翘道:“婢子倒是没听说沈家的家主有去芙蓉镇,听说这次过去的,大部分都是各家的世家公子和小姐,婢子说的是姑娘您的姐姐。”
沈宁儿?
那女人也去芙蓉镇?她还有脸出门?
沈柒柒意外地挑了挑眉,但转念一想,很快就明白过来沈宁儿为什么有脸出门了。
沈宁儿不是有脸出门,沈宁儿这是出门挣脸去。
毕竟被逐出宗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沈宁儿现在在家里的日子,不用猜也知道,肯定不好过。
她要想把自己的声名挽回来,最好且又最迅速的办法,这次去芙蓉镇除祟就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是不知道沈宁儿在这次除祟中怎么个厉害法。
沈柒柒正要再细问,屋外忽然传来御剑飞行的声音,她眼睛一亮,顿时就把沈宁儿抛到脑后了,将手里做了一半的衣服随手扔到地上,欢喜地迎向来人。
银翘正要好好夸一夸姑娘的家人有多厉害,结果还没等她酝酿好情绪呢,沈柒柒便丢下她跑开了,还把手里做了一半的衣服扔到了地上。
她吓一大跳,连忙紧张地将那衣服从地上捡起来,又细细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确认没有破损,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这可是上古神兽蜕下来的皮,世间仅剩下这么一小块,主子临走前送给了姑娘,姑娘又怜惜她这俱纸躯壳太脆弱了,怕火又怕水的,于是就打算用这块神兽皮帮她做件衣服。
只要她穿上这件用神兽皮做的衣服,那她以后就再也不用惧怕水火了。
所以银翘特别宝贝手里这件黑不溜秋的衣服。
她将那衣服小心折叠好放桌上,这才跟着出了屋子。
小木屋外面,沈柒柒正两眼晶亮地看着谢北冥。
“谢公子,今天又给我带什么好吃的啦?”
那日结界被她用十八道天雷炸毁后,无极宗的一众长老们也不知是忙得抽不开身,又或是想不起来修补结界一事。
总而言之,从那日以后,水牢这里便没了禁制,谢北冥几乎每隔一两日都会过来看一次她。
而每次谢北冥过来,都会给她带一些吃食。
这次带来的是一盒红糖糍粑。
香米蒸熟捣成泥后,搓成手指头细长的条状,放进油锅里面一炸,炸得外酥里嫩后捞起来,吃的时候蘸点红糖浆,一口咬下去,香黏软糯,还不黏牙,口腔里弥漫着的尽是江米的谷香,以及红糖浆的甘甜。
沈柒柒吃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夸赞道:“宗门食堂的厨娘,如今这厨艺可真是越来越好了,再天天这么吃下去,我觉得我早晚要被她喂成一头猪。”
修行之人本来不重口欲,而且宗门内的弟子也大多数都已经辟过谷了,可宗门却设了食堂。
不但设了食堂,还请了厨艺出色的厨娘,这一点深得沈柒柒心意。
上一世,她可是一个饿到都能和松鼠抢果子吃的人,因此,不过她走到哪里,第一件事情最关心的就是吃喝问题。
宗门这一点简直太合乎她的心意了。
沈柒柒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再有两天就可以出去了,等我出去后,一定要好好去感谢一番那个厨娘,感谢她做出这么好吃的美味。”
谢北冥嘴边噙着一抹淡笑,一直静静地看着她吃,闻言,笑容僵滞了,说道:“恐怕不行。”
“为何不行?”沈柒柒不解。
谢北冥轻咳一声,解释道:“那名厨娘,她,她今日下山归乡颐养天年去了。”
“啊,怎么走了啊,太可惜了。”沈柒柒遗憾不已,又叹气道,“唉,那我以后岂不是就吃不到这么可口的美味了。”
谢北冥笑笑,没接这话,只叮嘱她慢点吃别烫着了,等她吃完了,这才道:“我明天就不过来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你要下山?”沈柒柒顿住,忽然想到什么,忙又紧跟着问了句,“你要去芙蓉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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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佳人如此多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