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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娇养了大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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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身边最忠诚的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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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子说完,短剑直接刺穿少女嘴巴里的布团,在口腔里面狠狠一搅!钻心蚀骨般的剧痛海啸顿时似的爆炸开!

被布团塞住嘴巴的少女脊背猛地挺直,一双细长眼睛瞪圆,眼眶几乎要裂开来,原本惨白血色的脸,此时竟也像回光返照般,突然涌出几分血色来。

可这并没有让她看起来有多好。

因为她额头和脖颈上的黑筋全都暴起来了,像一条条软骨黑虫,在皮肤层下面疯狂地扭动着身躯,以至于她整个人看起来有股诡异的可怖感。

旁边的丫鬟大概还是头一次看见人的表情还可以这么狰狞,她吓得打了个冷战,缩着脖子,悄悄看眼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却面容平静得很。

她甚至还端赏了会儿那条挂在短剑上的舌头,一副很有兴致的样子。

就仿佛那不是一条血淋淋的人舌,而是一朵娇艳的鲜花,一款精致的首饰,一件漂亮的衣裙……眼底隐隐流露出来的兴奋光芒看得丫鬟脊背发寒,竟是有股想要拔脚逃跑的冲动。

白衣女子仿佛背后长了眼睛,头也不抬,冷冷地问道:“怕了吗?”

她这句“怕了吗”,听起来明明没有特指的人,可是丫鬟却吓得腿一软,跪倒在地,哆嗦的不成声。

白衣女子嗤了声,将短剑上叉着的东西甩给丫鬟。

刚割下来的舌头,连血都还是热乎的,就那么甩上丫鬟的手背,丫鬟几乎就要尖叫出声,却又在张口尖叫的瞬间意识到什么,连忙闭上嘴巴。

姑娘自打从无极宗回来后,整个人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多疑,变得敏感,变得残暴,哪怕你只是正常的多看她一眼,她都会觉得你是在嘲讽她,事后定是要寻个机会悄悄挖下你的眼睛。

就像青萝。

丫鬟看了眼地上蜷缩成一团几乎不成人形的少女。

青萝今天不就是因为说了句“我家姑娘是无极宗的弟子”、结果才会被大姑娘抓来……这样的吗?

丫鬟看看那条还搭在她手背上的舌头。

她这个时候要是表现出害怕来,岂不是变相在说“大姑娘你好残忍”……

想想这么做的后果,丫鬟的脊背上登时激出一层白毛汗。

她再也顾不得害怕了,压住心中的惊恐,“坦然自若”地将那地上的东西捏在手里,笑道:“姑娘,青萝现在看起来很虚弱的样子,不如婢子把这东西炖了让她吃下吧,也好给她补补气血。”

这话深合白衣女子心意,点头道:“嗯,你说得对,青萝确实需要好好补一补,可不能让她死了,不然等柒柒回来找我要找人,我可怎么办哟。”

“那婢子这就下去炖汤。”

丫鬟说完,转身下去。

然而很快她就又跑了回来。

“姑娘,家主派人来传话,说让您速速回去。”

白衣女子蹙眉道:“我要在这里为母亲的灵位奉香七日,眼下还差两日,这个时候让我回去做什么……父亲可有说让我回去所谓何事?”

白衣女子眼中滚动着掩饰不住的戾气。

丫鬟忍不住又悄悄打个颤。

大姑娘的母亲出身卑微,而渝州沈家又是名门世家,因此,大姑娘的母亲不但生前得不到沈家的认可,死后灵位更是连进沈家祠堂的资格都没有。

也幸好家主情深,虽不能给大姑娘的母亲一个名分,却也没有狠心让大姑娘的母亲死后连口供奉都吃不上。

灵位不能进沈家祠堂,那就在外面另寻一处院子安置。

每年忌日,大姑娘都会过来小住几日供奉香火。

而每年这几天,大姑娘的情绪都很不好,今年尤其更甚。

丫鬟偷偷看眼浑身暴戾之气压都压不住的白衣女子,斟酌着用词,将家主那句“把丢掉的脸面挣回来”改良了下,这才回道:“家主说,芙蓉镇那边近日来不太平,眼下各大世家都已派人前往,家主想让姑娘您前往那边走一趟。”

白衣女子正要脱口而出不去,听丫鬟说“各大世家都已派人前往”,她又忙把那句“不去”咬死在了肚子里。

女子抬起精致的下颚,若有所思地遥望着夜空。

无极宗给他们沈家留了颜面,没有直接说她被逐出宗门这种话,只说她心性浮躁,尚需沉淀云云的场面话。

可大家都不是傻子,谁还能听不出这话里面的弦外之音?

当初她拜进无极宗时有多风光,这段时间她就有多落魄:外人的明嘲暗讽,族中上下看她时的异样眼光,就连父亲也动不动就训斥她……

能惊动各大世家都派人前往,可见芙蓉镇这次的麻烦不小,如果她摆平芙蓉镇的麻烦,何愁不能挽回名声?

想到这,白衣女子,也就是渝州沈家的长女沈宁儿,沉声道:“既然是父亲的命令,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啊?”丫鬟愕然,心说这么着急的吗,可在挨了沈宁儿一道凌厉的眼刀后,她吓得连忙藏起那份愕然,恭声道,“是,婢子这就去准备。”

又看向地上的少女。

“姑娘,青萝要怎么处置?”

“带上她,我要把这贱婢训成我身边最忠诚的一条狗。”

……

芙蓉镇是座不大的小城镇。

然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酒肆茶楼花坊乐坊,大城池该有的,芙蓉镇一样不少,大城池该有的,芙蓉镇也有。

比如近百年以来的风调雨顺。

比如城里百姓们的欢声笑语。

然而现在,风调雨顺变成了连续数日不止的暴雪,无忧无虑变成了时时刻刻都能听到的痛哭和哀嚎。

大概是两个月前,芙蓉镇下起了一场雪,起初大家还沉浸在冬雪的喜悦中,毕竟冬雪瑞丰年么。

可很快大家就笑不出来了,因为这雪一下就是数日之久。

更让大家感到脊背发寒的是,城里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凭空消失。

是真的凭空消失。

晚上吹灯前还好好睡在身边的人,第二天早上睁眼一看就没影了。

起初还只是隔三差五息消失一个,后来隔三岔五变成了天天,一个变成了两个,三个……最可怕的一次,芙蓉镇一夜之间消失了七个人!

七条活生生的性命,就那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没了。

一城的人瑟瑟发抖。

每一天都过的像最后一天。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轮到自己了。

死亡的阴云犹如寒夜乌云一样笼罩在整个城镇的上方。

哪怕五大世家纷纷派人前来支援了大半个月,也只是才堪堪将那团阴云撕开了一条小小的口子而已。

“姑娘,现在芙蓉镇的居民过得可悲惨了,他们吓得天天以泪洗面,睡觉都不敢闭上眼睛。”银翘说,然后叹了声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15章 身边最忠诚的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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